省高级人民法院法官干警在宪法日庄严宣誓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引航建成全面小康社会的进程中,不断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越走越宽广。
与时代同步伐、与改革同频率、与实践同发展。党的十八大以来,云南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稳步推进民主政治建设和法治云南建设,为云南各族人民和全国人民一道同步迈入全面小康社会提供了坚强政治保证和法治保障,在云岭大地书写出新时代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新篇章。
坚持党的领导 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
“贯彻执行党领导经济社会各方面重要工作的党内法规制度。”“坚持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重大工作的体制机制。”“加强党对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的领导,认真落实政协、民主党派、工商联、人民团体、国有企业、高等学校、有关社会组织等的章程中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的要求。”……2019年,省委出台关于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实施意见,就建立健全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的体制机制提出明确要求。
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是我省推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首要任务。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云南省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强化党的组织在同级组织中的领导地位,理顺党的组织同其他组织的关系,充分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着力构建党政机构职能分工合理、责任明确、运转协调的领导体制。
近年来,省委先后召开人大工作会议、政协工作会议,出台相关文件意见,支持和保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积极推进协商民主朝着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坚持和发展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建立健全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全面落实依法治省各项任务,边疆民族地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不断提升,各族群众参与民主政治的形式不断丰富、渠道不断拓展,法治云南、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取得丰硕成果。
工作中,云南充分把握边疆民族地区民主政治建设的复杂性和特殊性,充分挖掘和利用制度资源、组织资源、文化资源、社会资源,多措并举,不断深化政治体制改革,推进全面深化改革,推动各领域改革向中心聚焦、向深处发力,最大限度激发边疆民族地区的创造活力。在社会治理方面,目前全省已实现城乡基层自治组织同步换届,基层自治组织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作用逐步得到加强,社区综合服务能力显著提升。
履职尽责,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
突出人民主体地位 依法保障人民当家作主
今年下半年,我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换届选举工作将全面展开。经重新确定代表名额数,全省县级人大代表名额共计28570名,比上届增加3191名;542个聚居少数民族多和人口居住分散的乡、民族乡的人大代表名额将增加5%,基层人大代表数量进一步增加。
支持和保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是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根本任务。党的十八大以来,云南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确保各族人民当家作主,全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履职尽责、开拓进取,有力保障和促进了云南经济健康发展、民族团结进步、边疆巩固安宁、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和谐稳定。
云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优先推进与“三个定位”直接相关的立法项目,先后出台《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条例》《云南省创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促进条例》等重要法规。持续聚焦打赢三大攻坚战加强监督,连续3年听取省政府有关脱贫攻坚的专项工作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连续3年审议省政府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在全国率先以“听取报告+评议+测评”的方式加大监督力度;建成覆盖省、州(市)、县(市、区)三级的人大预算联网监督系统,成为“云南样本”。
尊重代表主体地位、充分发挥代表作用,才能彰显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强大生命力和优越性。近年来,我省在完善保障机制、提升服务水平,深化和拓展代表工作方面迈出了坚实步伐。先后邀请省人大代表参加常委会执法检查、立法调研等工作569人(次),更好发挥代表作用。深化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督促全省10.66万名各级人大代表与约36万名群众建立了经常性联系,在全省建成14550个代表活动阵地,实现乡(镇、街道)和有3名以上人大代表的村(居)委会人大代表活动阵地建设全覆盖。
开展法治宣传
推进协商民主实践 广泛凝聚智慧和力量
2020年初,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打破了农历新年原本的欢乐祥和。在云南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后的第三天,由省政协报送的《关于做好春节收假后我省重点城市生活物资供应及市场疫情防控工作的建议》就送到了省委、省政府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在接下来的几个月内,省政协建立提案应急工作机制,健全社情民意信息工作网络,紧扣助力复工复产、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补齐短板弱项、助力脱贫攻坚等内容,开通社情民意信息“直通车”、提案“绿色通道”,快速组织开展对口协商、界别协商等议政活动,通过调研、提案、社情民意信息等方式,为打好“两场战”、夺取“双胜利”汇聚政协智慧、贡献政协力量。
这次抗疫也成为省政协在协商中促进广泛团结、推进多党合作、实践人民民主的一次生动实践,充分体现了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有事多商量、遇事多商量、做事多商量的特点和优势。
多年来,省政协牢牢把握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切实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团结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广泛凝聚共识,推动政协事业蓬勃发展;爱国统一战线创新发展、巩固壮大,为云南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广泛凝聚智慧和力量。
围绕“生态脆弱地区的生态保护与修复”“改善抵边少数民族地区生产生活条件”“加快推进云南跨境物流发展”等主题组织协商议政和重点视察,为推动“三个定位”落地落实建诤言、献良策;围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探索建立解决相对贫困长效机制”等内容开展协商和视察,为落实省委重点工作想办法、出实招;围绕“中小学生营养餐改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等工作组织协商、视察,为解决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出主意、促落实……全省各级政协组织充分发挥人民政协作为协商民主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的作用,在汇聚我省改革建设发展的磅礴力量中体现了政协协商民主的独特优势,谱写了云南协商民主实践的新篇章。
推进法治云南建设 为改革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解决和增强社会活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确保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根本要求。
党的十八大以来,围绕践行“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我省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顶层设计更加扎实有力,成立了由省委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建立了定期研究依法治省、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的制度机制。目前,16个州(市)、129个县(市、区)全部成立依法治州(市)、县(市、区)委员会、协调小组及办公室,全面依法治省“立柱架梁”工作基本完成。省委依法治省办成立以来,建立健全制度机制20余项,仅2020年,就推动立法、执法、司法、守法领域95项重点任务落地落实。
在立法工作方面,云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以来,共制定和修改省的地方性法规60余件,批准州(市)地方性法规70余件,九大高原湖泊和自然保护区实现“一湖一条例、一山一法规”,地方法律法规体系更加完善。
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我省在全国率先出台《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坚持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完善“四级政府、三级监督”的备案审查机制,加强了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健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政府执行力、公信力持续提升。
在深化司法改革方面,以审判为中心的司法责任制改革有力推进,立案登记制度的推行让“立案难”成为历史,“繁简分流、简案快审”机制有效提高了审判质效,智慧法院建设变“群众跑腿”为“网络跑路”等,群众在司法案件中更多地感受到了公平正义。同时,平安云南建设取得积极进展,2020年,云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群众总体满意度达98.05%,全省群众安全感综合满意率达到95.57%,再创历史新高。
云南网记者 瞿姝宁 张潇予
记者 张彤 杨峥 李秋明 摄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