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1+N”制度体系。吸收中央企业和兄弟省市的经验做法,集成相关改革政策和要求,以四川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出台《关于全面推进省属企业规范董事会建设的实施意见》,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规范董事会建设的指导性文件;围绕董事会规范运行,聚焦外部董事队伍建设、董事会行权监督、落实董事会职权等方面,修订出台外部董事选聘管理、董事会和董事评价、董事会和外部董事向国资委报告工作、国资委派员列席董事会等一系列制度作为支撑,构建了较为完备的“1+N”规范董事会制度体系,从制度建设上为全面规范四川国有企业董事会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优化法人治理结构。加大规范董事会建设力度。19户省属企业集团全部实现董事会应建尽建,二级及以下子企业董事会户数占应建尽建比例为92.68%。建立89人的省属企业外部董事人才库,涵盖企业经营管理、法律、财务、资本运作、投融资、战略管理、风险防控等领域。加快推动外部董事配备,截至目前,19户省属企业已配备外部董事24人,今年即将新配备外部董事18名,实现省属企业配备“全覆盖”,每户企业至少2人。
全面落实董事会职权。有序推进董事会职权试点。制定《关于深化落实省属企业董事会职权试点改革的实施方案》,在3户省属企业开展落实董事会职权试点,重点授予选人用人权、业绩考核权等6项职权。出台省国资委授权放权清单、权力和责任清单,进一步厘清出资人与监管企业权责边界,在省属企业全面落实董事会有关职权,不断强化对省属企业董事会行权情况的分析研判和指导监督,召开外部董事2020年度工作述职报告会,开展省管企业2017—2019年度董事会任期评价、外部董事2020年度考核评价,确保各项职权“放得下、接得住、用得好”。推动落实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的工作机制,保障经理层依法行权履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