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草原。图由自治区林草局提供
西藏草原以其广阔的面积、丰富的水资源、重要的生态屏障等因素,在我国陆地生态系统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近年来,全区不断加大对草原生态保护修复的投入力度,有效遏制了草原退化,促进了草原植被恢复和草原生态环境改善,“十三五”时期,大力实施天然草原退牧还草工程,共建设休牧围栏3906万亩,人工种草51万亩。
大力实施草原生态修复工程
“全区拥有13.34亿亩天然草原(其中可利用草原11.29亿亩),占全国草原总面积的五分之一,占西藏总土地面积的12%,居全国第一。”自治区林草局草原管理处相关负责人说,它是广大牧民群众赖以生存的物质基础,是藏民族优秀文化得以传承和发扬的根基所在;它是我国和南亚、东南亚地区的“江河源”“生态源”,对全国乃至整个东南亚气候系统起到稳定和调节的重要作用。
自治区林草局草原管理处相关负责人介绍,“十三五”时期全区大力实施天然草原退牧还草工程,共建设休牧围栏3906万亩,人工种草51万亩,治理黑土滩32万亩,治理毒草31万亩,落实工程总投资233327万元;累计下达新一轮退耕还草工程任务15.01万亩,累计下达资金15010万元。
通过实施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和相关政策措施,全区草原生态保护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生态环境逐步改善,2019年天然草原鲜草产草量达到了10162.8万吨,比2015年增加了2022.9万吨,2019年全区草原综合植被盖度达到46.71%,与2015年相比提高了4.41%。退牧还草工程区内草原植被逐步恢复,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农牧民收入不断增加。通过草原生态保护建设工程及政策的实施,提高了农牧民政策性收入,进一步加强草原保护建设的积极性,有效增加了农牧民收入。
持续开展草原资源保护工程
近年来,通过各项工程的实施,全区生态环境得到了一定的改善,草原退化现象总体上得到了遏制,但局部地区天然草原退化形势依然严峻,治理退化草地、恢复草原生态、维持草畜平衡仍然是西藏今后乃至相当长一段时间草原管理的主要任务。
自治区林草局草原管理处相关负责人介绍,2021年将启动国有草场建设试点。创新草原资源监管模式,在全区选择2-3个县区启动西藏国有草场建设试点,研究制定试点方案、申报指南和管理办法;推进国家草原自然公园建设。研究制定国家草原自然公园试点建设指南和管理办法,编制全区草原自然公园发展规划。指导完成拉萨那孜、山南哲古、那曲凯玛3个国家草原自然公园试点建设,在全区选择5处典型草原区域组织申报国家草原自然公园。
严格草原征收使用审核审批管理。开展建设项目征收使用草原行政许可办理工作,全面实行“互联网+政务”模式,简化程序,快捷办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组织开展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加大退化草原生态修复力度,实施草原改良596万亩、人工种草35万亩。大力推进退牧还草、退化草原生态修复治理、草原有害生物防治等重大草原生态工程建设。
据了解,根据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对海拔4700米以上极高海拔地区实施生态搬迁,实现群众脱贫致富和生态环境改善。极高海拔生态搬迁涉及日喀则市、那曲市、阿里地区3市(地)、20个县、97个乡(镇)、450个村(居)的31721户,共计130302人,通过实施生态搬迁,将腾退近35万平方公里土地。搬迁自2018年启动,计划至2025年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