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回复:
计划经济时期,我国工程造价形成机制借鉴国外经验,实行政府定价,即政府制定各类定额,统一人工、材料、机械台班消耗量,以及相应单价和施工管理等取费,对规范投资活动和工程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当前,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工程造价虽然进行了一系列改革,推行了清单计价,但计价方式依然过度依赖政府定额,不能及时、准确反映市场客观实际,制约了市场机制在建筑领域发挥作用。
为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2020年7月,我部印发《工程造价改革工作方案》(建办标〔2020〕38号),拟推行清单计量、市场询价、自主报价、竞争定价的工程计价方式,进一步完善工程造价市场形成机制。具体措施是:一是建立更加科学合理的计量和计价规则。修订工程量计算规范,统一工程项目划分、特征描述、计量规则和计算口径。修订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统一工程费用组成和计价规则。二是取消最高投标限价按定额计价的规定,逐步停止发布预算定额。搭建市场价格信息发布平台,统一信息发布标准和规则,鼓励企事业单位通过信息平台发布各自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市场价格信息,供市场主体选择。三是加快建立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造价数据库。按地区、工程类型、建筑结构等分类发布人工、材料、项目等造价指标指数,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化技术为概预算编制提供依据。四是强化建设单位造价管控责任。引导建设单位根据工程造价数据库、造价指标指数和市场价格信息等编制和确定最高投标限价。五是加强工程施工合同履约和价款支付监管。引导发承包双方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开展工程款支付和结算,全面推行施工过程价款结算和支付,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
目前,改革工作正在全国房地产开发项目,以及北京市、浙江省、湖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有条件的国有资金投资的房屋建筑、市政公用工程项目试点实施,我们将跟踪关注,认真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不断推进工程造价改革进程。
来源:中国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