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指出,开展“天府旅游名牌”建设,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和旅游工作重要论述和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加快建设文化强省旅游强省,打造世界重要旅游目的地的创新举措,有利于推出文旅精品,丰富产品供给、提升产品质量、优化产品结构,增强文旅市场供给力;有利于健全文旅产业体系、壮大市场主体、促进提档升级,增强文旅产业竞争力;有利于培育文旅品牌,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不断提升四川文旅知名度、美誉度和影响力。
意见指出,将总结运用“天府旅游名县”建设经验做法,围绕“吃、住、行、游、购、娱”旅游全要素,建设一批天府旅游名镇、名村、名宿(旅游民宿)、名导(导游、讲解员)、名品(文创产品、旅游商品)和美食等系列“天府旅游名牌”。
其中,开展“天府旅游名镇”建设。着力建设一批文化主题鲜明、特色产业突出、旅游功能完善、生态生产生活和谐、宜居宜业宜游的“天府旅游名镇”。每年开展一次评选工作,每次命名原则上不超过10个(同时,不再开展“四川省文化旅游特色小镇”评选,已命名的“四川省文化旅游特色小镇”自动更名为“天府旅游名镇”)。
开展“天府旅游名村”建设。着力建设一批符合文化旅游发展方向、资源利用和产品开发水平高、对乡村振兴具有典型示范引领作用的“天府旅游名村”。评选工作与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遴选相衔接,每年组织开展一次,每次命名原则上不超过30个。
开展“天府旅游名宿”建设。着力建设一批特色鲜明、管理规范、服务一流,具有较高知名度、美誉度的“天府旅游名宿”。评选工作与全国星级旅游民宿评定相衔接,每年组织开展一次,评选名额视具体申报情况动态确定。
开展“天府旅游名导”建设。着力培养一批作风正、专业精、服务优、能讲好“四川故事”的“天府旅游名导”。评选工作与全国金牌导游项目和全国、全省导游(讲解员)大赛相衔接,每年组织开展一次,评选名额视具体申报情况动态确定。
开展“天府旅游名品”建设。着力推出一批体现四川文旅元素内涵、符合现代生活美学、适应市场需求、深受游客喜爱的“天府旅游名品”。各市(州)、县(市、区)每年开展一次本地名优文创产品、旅游商品推选,并做好对外发布推广,评选名额视各地具体申报情况动态确定。
开展“天府旅游美食”建设。着力推出一批体现四川文化特色、浓郁巴蜀味道的“天府旅游美食”。各县(市、区)推出不超过10道、市(州)确定不超过20道,具有本地代表性的特色菜品、小吃、饮品,共同形成全省“天府旅游美食”名录库。
据了解,对命名公布的天府旅游名镇、名村,省、市(州)、县(市、区)三级从项目建设、国家和省级各类专项资金申报、国家和省级文化和旅游品牌推荐等方面给予支持,并将“天府旅游名牌”建设成效作为天府旅游名县评选的重要参考内容。此外,组织人事部门还将干部在“天府旅游名牌”建设中的表现情况作为干部年度考核、评先评优、提拔使用的重要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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