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陈俊成记者白骅)四川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开展“天府旅游名牌”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深化拓展各地积极推进“天府旅游名县”建设的良好势头,在四川全省范围内开展“天府旅游名牌”建设工作。
《意见》提出,开展“天府旅游名牌”建设,是四川加快建设文化强省、旅游强省,打造世界重要旅游目的地的创新举措,有利于培育文化和旅游品牌,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不断提升四川文化和旅游的知名度、美誉度、影响力。
《意见》提出,四川将总结运用“天府旅游名县”建设经验做法,围绕“吃、住、行、游、购、娱”旅游全要素,建设系列“天府旅游名牌”,包括一批文化主题鲜明、特色产业突出、旅游功能完善、生态生产生活和谐、宜居宜业宜游的“天府旅游名镇”;一批符合文化和旅游发展方向、资源利用和产品开发水平高、对乡村振兴具有典型示范引领作用的“天府旅游名村”;一批特色鲜明、管理规范、服务一流,具有较高知名度、美誉度的“天府旅游名宿”(旅游民宿);一批作风正、专业精、服务优、能讲好“四川故事”的“天府旅游名导”(导游、讲解员);一批体现四川文化和旅游内涵、符合现代生活美学、适应市场需求、深受游客喜爱的“天府旅游名品”(文创产品、旅游商品);一批体现四川文化特色、有浓郁巴蜀味道的“天府旅游美食”等。
《意见》还提出,对命名公布的“天府旅游名镇”“天府旅游名村”,省、市(州)、县(市、区)三级将从项目建设、国家和省级各类专项资金申报、国家和省级文化和旅游品牌推荐等方面给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