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网

收藏本站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新闻 » 政策新闻 »
点击图片查看原图

人均GDP13万元!浙江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目标划定

  • 发布日期:2021-06-17 08:12
  • 有效期至:长期有效
  • 政策新闻区域:浙江
  • 浏览次数8
 
详细说明
 6月10日至11日,省委十四届九次全体(扩大)会议在杭州举行。全会审议原则通过《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实施方案(2021—2025年)》。

根据方案,到2025年,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划定了一系列目标——

人均生产总值达到13万元;

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7.5万元;

数字经济增加值占生产总值比重达到60%;

地区人均GDP最高最低倍差缩小到2.1以内;

地区人均可支配收入最高最低倍差缩小到1.55以内;

城乡居民收入倍差缩小到1.9以内;

家庭年可支配收入10万-50万元的群体比例达到80%、20万-60万元的群体比例力争达到45%;

人均预期寿命超过80岁;

国民体质合格率超过94.5%;

生活垃圾分类覆盖面达到100%;

重点生物物种保护率95%;

……

6月10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发布,赋予浙江重要示范改革任务,先行先试、作出示范,为全国推动共同富裕提供省域范例。

省委全会强调,要全面落实中央《意见》明确的“两阶段发展目标”,按照“每年有新突破、5年有大进展、15年基本建成”的安排压茬推进,滚动制定五年实施方案,迭代深化目标任务,只争朝夕、蹄疾步稳向共同富裕目标迈进。

到2025年,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取得明显实质性进展。

实现四个“率先”——

率先基本建立推动共同富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框架;

率先基本形成更富活力、创新力、竞争力的高质量发展模式;

率先基本形成以中等收入群体为主体的橄榄型社会结构;

率先基本实现人的全生命周期公共服务优质共享,人文之美、生态之美、和谐之美更加彰显。

到2035年,高质量发展取得更大成就,基本实现共同富裕,率先探索建设共同富裕美好社会。

推进七方面“先行示范”——

要打好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组合拳,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先行示范;

实施居民收入和中等收入群体双倍增计划,推动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先行示范;

健全为民办实事长效机制,推进公共服务优质共享先行示范;

拓宽先富带后富先富帮后富有效路径,推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先行示范;

打造新时代文化高地,推进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发展先行示范;

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先行示范;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社会治理先行示范。

本文来源:宁波日报

 
[ 政策新闻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联系方式
您还没有登录,请登录后查看联系方式
免费注册为会员后,您可以...
发布供求信息 推广企业产品
建立企业商铺 在线洽谈生意
还不是会员,立即免费注册
 
该企业最新政策新闻
网站首页 关于我们 联系方式 使用协议 版权隐私| 网站地图| 排名推广| 广告服务| 积分换礼

版权所有:鲁先生ICP备案号:蜀ICP备2021001778号-1

免责申明:站内发布的所有信息为网友自行发布,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任何法律责任。